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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移民

投資移民方案

企業家來港投資計劃

企業家來港投資簽證是一種專門設計用於促進希望在香港建立或加入企業的企業家入境的簽證類別。它旨在吸引和鼓勵創新型企業家為該地區的經濟增長和發展做出貢獻。該簽證使企業家能夠在香港建立和經營業務,同時享受該城市商業友好環境和全球市場的機會。

企業家來港投資計劃

「企業家來港投資」(Investment as Entrepreneurs) 不適用於內地的中國居民、阿富汗、古巴、老撾、朝鮮、尼泊爾及越南的國民。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而居於海外的中國公民則須符合以下條件:申請人在海外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及緊接申請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於一年,並從海外遞交申請。

 

項目優勢

  • 可以接入香港強大的商業生態系統和國際網絡:企業家可以利用該城市龐大的投資者、導師和潛在商業夥伴網絡。
  • 靠近中國內地及其廣闊的市場機遇:香港戰略位置使企業家可以輕鬆進入全球最大的消費市場之一,提供了巨大的增長潛力。
  • 良好的稅收體制和商業友好環境:香港低稅率、無資本利得稅和簡化的稅收制度使其成為尋求良好商業環境的企業家的理想目的地。
  • 在全球商業中心獲得個人和職業成長的機會:企業家可以沉浸在一個充滿活力的國際大都市中,接觸多元文化、思想和創新。

 

申請資格

  • 沒有保安理由拒絕申請
  • 申請人沒有犯罪紀錄
  • 良好教育背景、技術資格或經證明的專業經驗
  • 業務計劃
  • 營業額
  • 財政資源
  • 投資款額
  • 在本地開設的職位數目
  • 引進的新科技或技能
  • 參加政府支援計劃的初創

 

 

包括成員

  • 申請人本人與配偶

  • 未滿18歲子女

 

初創業務

申請人如欲在港開辦或參與初創業務,亦可提出申請。如其初創業務獲得政府支援計劃支持,而該等計劃有嚴格的審核機制和遴選過程;以及申請人是初創業務公司的經營者或合伙人,或有關項目的主要研究員,其申請可獲考慮批准。

 

獲批准企業家來港投資的申請人一般首次入境可獲准在港以僱傭身份逗留24個月或根據其僱傭合約的有效期限而定(以較短者為準)。如申請獲得批准,申請人仍會以僱傭身份留港,而其延長逗留期限通常會以3-3年的模式或根據其僱傭合約的有效期限(以較短者為準)批出。

 

 

申請文件

  1. 近期拍攝的證件相
  2. 申請人在有效限期內的旅行證件,包括個人資料、發行日期、有效期限或任何再次入境的簽證(如適用)之副本
  3. 申請人若身在香港,需提供入境香港的印章/落地簽證/延長逗留的證明之副本
  4. 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副本(如有)
  5. 學歷證明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之副本
  6. 申請人的經濟能力證明影本(例︰個人銀行月結單)
  7. 詳盡列出至少兩年規劃的商業計劃書,內容盡詳細列明商業活動目的、投資金額、所提供的本地職位、設立辦事處/陳列室/貨倉等等

 

 

申請時間

大約需時8-12週審批

 

逗留期限

2+3+3

 

簽證申請流程

第一步:準備全面的商業計劃

制定一個結構良好的商業計劃,突出擬議業務的可行性和潛力。包括市場研究、財務預測和成功策略。

 

第二步:收集支持文件

收集所有必要的支持文件,包括投資資金證明、教育資歷、相關工作經驗以及任何合作協議或合同。

 

第三步:提交申請

將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和所需文件提交給香港入境事務處。務必支付必要的申請費用。

 

第四步:申請處理

入境事務處將審查申請,進行背景調查,並可能要求提供額外信息或面試。

 

第五步:簽證批准

獲得批准後,將授予企業家來港投資簽證,允許企業家在香港建立或加入企業。

 

取得居民身份証

  • 到港即獲取香港居民身份證

  • 滿7年可申辦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及辦領特區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