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家來港投資計劃
企業家來港投資簽證是一種專門設計用於促進希望在香港建立或加入企業的企業家入境的簽證類別。它旨在吸引和鼓勵創新型企業家為該地區的經濟增長和發展做出貢獻。該簽證使企業家能夠在香港建立和經營業務,同時享受該城市商業友好環境和全球市場的機會。
企業家來港投資計劃
包括成員
申請人本人與配偶
未滿18歲子女
申請人如欲在港開辦或參與初創業務,亦可提出申請。如其初創業務獲得政府支援計劃支持,而該等計劃有嚴格的審核機制和遴選過程;以及申請人是初創業務公司的經營者或合伙人,或有關項目的主要研究員,其申請可獲考慮批准。
獲批准企業家來港投資的申請人一般首次入境可獲准在港以僱傭身份逗留24個月或根據其僱傭合約的有效期限而定(以較短者為準)。如申請獲得批准,申請人仍會以僱傭身份留港,而其延長逗留期限通常會以3-3年的模式或根據其僱傭合約的有效期限(以較短者為準)批出。
大約需時8-12週審批
第一步:準備全面的商業計劃
制定一個結構良好的商業計劃,突出擬議業務的可行性和潛力。包括市場研究、財務預測和成功策略。
第二步:收集支持文件
收集所有必要的支持文件,包括投資資金證明、教育資歷、相關工作經驗以及任何合作協議或合同。
第三步:提交申請
將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和所需文件提交給香港入境事務處。務必支付必要的申請費用。
第四步:申請處理
入境事務處將審查申請,進行背景調查,並可能要求提供額外信息或面試。
第五步:簽證批准
獲得批准後,將授予企業家來港投資簽證,允許企業家在香港建立或加入企業。
到港即獲取香港居民身份證
滿7年可申辦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及辦領特區護照